迷信管理故事哲理名言,不如学会责任现象公式更有高度!
——责任现象公式破译:成员规则争对了,不等于可以实现高目标!
我常常喜欢看各种管理文章中的故事,看朋友圈大家分享的各种管理问题的“哲理”乃至哲学升华总结。看故事不是为了得到一个简单的“有道理”,同样看他人的管理哲理感言也不是为了看这个人的思想高度如何。我看的目的就一点:这个故事和哲理名言是否能够精准告诉一个责任现象的普遍性,反过来说,它们是否可以用一个责任现象学公式加以解释或统一。
下面这段话是我的弟子老A在微信朋友圈发的,正如上言,看后我就想用责任现象学公式上盐调味。
朋友圈一段话:
【对与错:当团队成员为了实现“自己”是对的,从而搁置团队共同目标,这是企业经营最大的成本……
对与错,实质是“自我存在价值”的过度强调!我们要放下对与错的辩证,以团队目标为导向,在路径实现中体验自我价值……】
这不就是典型的责任现象R1(0)≠R2(N)公式嘛!
一句话说明这个责任公式:成员规则争对了,不等于可以实现高目标!
R1“必须做”的规则对错不等于R2“努力做”的目标优劣,“成员规则争对了,不等于可以实现高目标!”一个责任公式即说明了是非“对与错”与目标“高与低”之间的关系!
职业化就是专业化,职业病习惯了,看到了很多用文字,费劲千辛万苦终于解释某种现象时,不免就想用责任公式去解释一下。
只要你学过了责任动力学与责任现象学公式,任何故事、文章、感言、乃至各种段子都可以纳入责任现象学公式体系下并得到简单、高度概括的解释,于情于理都超脱管理文字的世俗分析,并可以秒杀任何管理学家的“洞见”。
说用责任现象学公式秒杀管理大师的洞见,还真不是自吹自擂。
因为大部分管理大师都是经验主义,这就意味着A管理大师与B管理学家因阅历、经验与心境的不同,说的可能完全不一样。
而我们用责任现象学公式则可以做到不仅万人理解都一样,不产生歧义。更加关键的是,责任现象学依托几个不同的逻辑关系表达式为问题找到了系统的解决办法与标准的路径。这可是传统管理学无法理解的东西,也是传统经验主义不具有的优势所在!
针对上面贴出来的感言,我们抓住这一个责任现象公式R1(0)≠R2(N)或R2(N)≠R1(0)就可以完美演绎一堂精彩的《团队是非对错不等于目标达成》或《实现目标任务不等于对错打嘴仗》的精彩纷呈的培训课程。
责任现象学公式演绎课程的路径思路:
5,R2(N)>R1(0)分别说明现实职场企业中的问题管理启发过程与结果之间的关系。
1,是非对错的做法与优劣高低目标业绩的做法的责任区别;
责任现象学理论:涉及到的责任两做R1(-1,0)与R2(L,N)的基本概念认知与应用学习分享。
2,什么情况下,团队成员容易混淆制度与目标的要求;
责任混淆现象分析:错把制度规则当成最终的目标结果!
责任混淆现象公式回答:
R1(0)=R2(N)
3,正视“争论制度规则游戏的对错不等于目标结果可以达成”的团队责任现象的认知;
解决问题分类:企业管理中最常见、最典型的责任混淆需要正视认知的责任现象。
责任认知现象学公式:
R1(0)≠R2(N)
4,争论赢了,你对了,目标却达成不了!
A,错把对错争论当成了输赢,责任根源混淆的最大问题!
责任现象公式:
R1(0)=R2(N)
B,制度规则据理穷争,结果一塌糊涂!
责任现象公式:
R1(0)+R2(L)=0
5,常见的达成目标的两种方式:错了也达成目标,对了也可以达成目标;
条条大路通罗马,违规也能达成目标结果,合规也能达成目标!
责任一高一低组合公式:责任双优组合公式:
R1(-1)+R2(N)=-1
R1(0)+R2(N)=+1
6,目标统一思想,有的时候目标就该优先于规则!
A,组织目标优先于规则条条框框束缚
责任优先现象学公式:
R2(N)>R1(0)
B,特殊情况,为了目标实现就应该打破常规是创新的最高境界!
责任优先现象学公式:
R1(-1)>R1(0)
责任现象学把传统管理进化到可以运用现代数学逻辑关系表达式的新高度,这个就是责任逻辑公式的无可比拟的优势与系统性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