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优于求救的责任优先次序逻辑思维
司马光这孩子真是聪慧过人不简单,小小年纪不仅有责任意识,关键是懂得在情急之下如何救人。
当然,其他小伙伴们也很有责任心,在小伙伴掉入大缸里后懂得跑去叫大人帮忙。
现实中也有类似这样的情况。
A市,夏日酷暑的中午,小孩被遗忘在一辆轿车里,眼看就奄奄一息。路人甲看见后,赶紧给110打电话,10分钟后警察赶到,孩子最终没了。
B市,同样是小孩被遗忘在一辆轿车里,眼看就奄奄一息。路人乙看见后,赶紧到四处找了一个大石头,一石头下去,孩子得救了。
路人乙算是当代成人版“司马光砸车”。
毫无疑问,他们都有责任心,但最终的结果却不同。他们之间的责任思维区别在于:
司马光和路人乙明白救人是一种责任,砸缸或砸车也是一种责任,但是一种破坏性的责任;其他小伙伴和路人甲也知道救人是一种责任,但也许不知道用石头砸缸或砸车也是一种责任,或者说知道砸缸或砸车是一种会产生破坏性的责任而不敢冒人为之。
责任优先次序逻辑思维在这个时候就把人区分开来了。
什么是责任优先次序逻辑思维?
责任优先次序逻辑思维就是在一个责任现象中如果存在两种责任方案可供选择,则根据责任利害关系做出一个最优次序的选择。
尤其是面临一种责任高阶与责任低阶的选择问题上,大部分人在情急之下只有正向的责任思维,也就是说只有责任高阶帮忙的思维,而没有负向的责任低阶破坏性思维。比如找大人或警察去帮忙,这属于义务责任R3(+1)的责任思维,砸缸或砸车也能帮忙,不过它属于角色责任R1(-1)的责任思维。
“司马光砸缸”的责任故事告诉我们:
有一种帮忙需要我们采取破坏性的角色责任R1(-1)作为优于常规的义务责任R3(+1)作为。
司马光砸缸责任智慧公式为:R1(-1)>R3(+1)
培养孩子和成人的责任意识与责任智慧,就要让孩子从小明白四种责任八个高低阶4R8C,让大家明白每一种责任高低阶都有其存在的独特性意义。
尤其要明白:责任不是说教的代名词,也不是思想品德、道德情操教育的唯一途径,责任现象学是人适应环境最好的逻辑思维方式。(重要的思维说三遍!)
常规条件下,不懂责任低阶的破坏性,就不会明白责任高阶的意义,;
非常规情况下,只懂责任高阶的意义,而不懂责任低阶破坏性与应急性的价值,就会手忙脚乱毫无办法,只能是平庸或无力改变现状。